安徽职称评审制度继续改革 职称将获跨区域互认
日期:2020-02-25 浏览 37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探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积极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针对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我省将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对人事档案在用人单位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申报;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报送。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可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或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创作成果、展览、收藏证书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时,鼓励探索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根据实际需求,授权人才密集度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组建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为民营企业集聚更多更为优质的高端人才。
        此外,我省将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由调入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调出地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准文件确认其职称系列(专业)和级别。调入省直单位的,可根据授权由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没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应当委托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对于通用专业,所认定的职称应当与其在军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相同;对于特殊专业,暂时不予认定和换发证书,其原有职称依然有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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