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日期:2020-07-20 浏览 77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特别是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合格标准要求,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科技人才培训岗1名

  (1)从事人才培训、科技管理、科技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管理实践经验和英语交流能力;

  (2)具有较强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管理与决策能力、团队建设能力;

  (3)在管理六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的专技七级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五级及专技四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科技政策评估岗1名

  (1)从事科技人才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科技或人才评价等理论研究和管理实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管理实践经验;

  (2)具有较强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管理与决策能力、团队建设能力;

  (3)在管理六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的专技七级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五级及专技四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科技人才计划管理岗1名

  (1)从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分析水平和管理实践经验;

  (2)具有较强的学习与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管理与决策能力、团队建设能力;

  (3)在管理六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的专技七级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五级及专技四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岗2名

  (1)具有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管理实践经验;

  (2)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财务管理岗2名

  (1)具有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背景,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熟练运用常用财务工作软件;

  (2)具有会计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26日17:00前将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sttc.net.cn,邮件题目和附件名称均写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

  2.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1:5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

  3.考察。综合评议情况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通过考察人员须到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5.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网站和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时限要求发送邮件,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简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科技部网站和人才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评议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8598260、6859813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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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人才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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