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洛阳市栾川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0-08-24 浏览 126

  为满足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其中:面向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栾川县的河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以下简称省政府购岗)、在栾川县入伍的栾川籍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2名;面向栾川籍退役军人招聘4人;面向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招聘4名;面向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栾川县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20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栾川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省政府购岗、大学生退役士兵、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服务基层项目、省政府购岗、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栾川籍退役军人、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面向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8.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应满2年(截至2020年7月31日)。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存在以上和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半年内没有转化提升的;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另外,报考人员在各环节现场须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参加招聘各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0年栾川县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的,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就业推荐函内容应显示“本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是否合格,是否能取得毕业证)。考生应于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前提供毕业证,确因疫情影响毕业院校延迟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通知或证明,并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学位证。

  (4)岗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5)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6)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需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4);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5);

  (7)省政府购岗报考人员另需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

  (9)栾川籍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户口本;驻栾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交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加盖部队印章)、结婚证、户口本;栾川籍烈士配偶需提交烈士证、结婚证、户口本,栾川籍烈士子女提交乡(镇)、村出具的与烈士关系证明。

  (10)栾川籍退役军人、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另需提交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

  (11)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另需提交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6),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交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填报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和《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7)。

  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奖励加分:

  ①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20分。

  ②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5分。

  ③受表彰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0分。

  ④受表彰的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加5分。

  对受到以上表彰的,给予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受到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层次的表彰奖励加分一次。奖励加分项目、取得时间及加分分值要在中国栾川网上予以公示。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服务基层项目、省政府购岗、大学生退役士兵、栾川籍退役军人、驻栾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和栾川籍烈士配偶及子女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和党的基本知识、“三农”政策,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面向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奖励加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体检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7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对于面向栾川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的报考人员,新聘用后原则上继续留任原乡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栾川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请注意查询。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于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咨询电话:66831543监督电话:6682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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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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