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9人)
日期:2018-11-12 浏览 175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学历、毕业年限、资格要求、年龄等条件见附表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费用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择优录用。面试费80元/人,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11 月 19日-2018年11月

  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资格审查方法:凡有意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学籍证明(含二维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附表二,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相关证明及近期2寸彩照两张,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科楼五楼(临床及相关专业到医务科,护理专业到护理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将对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及学历(籍)信息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享受聘用制职工待遇。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

  咨询电话: 0558-2558120

  监督电话: 0558-2268120

  附件下载:2018年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设置一览表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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