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选调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告(15人)
日期:2018-12-06 浏览 175

  一、具体岗位

  共15个。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步骤

  采取组织选调和公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选调。组织选调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商超编单位党委(党组)直接确定人选。

  (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经组织考察择优确定人选。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④2015年1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⑥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在义安先锋网、义安区政府网站、义安区纪检监察网下载并填写《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2月5 日— 12 日

  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政府大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8829592 8878728

  3.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满分100分,占总分60%。区人力资源局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复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进行评分,按选调名额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考察组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40%。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表、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等内容进行核实。

  5.征求意见

  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

  6.确定人选

  结合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总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60%+考察组评价得分×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低顺序取足名额。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共同综合干部个人表现、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提出选调岗位具体建议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试用和调入

  拟选调对象在区纪委监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经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参报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综合能力素质评估中弄虚作假,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对象入围后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最终解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安区纪委监委。

  附表: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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